市场监管局三项举措促进全市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

发布日期:2018-03-05   访问次数: 发布来源: 作者: 字号:[ ]

  

  为督促生产经营者防范风险隐患,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三项举措促进全市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活动。此次自查时间自2018年1月8日持续到2月16日。

  一是明确自查对象,确保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此次自查自纠对象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商场超市。以双挂号邮寄方式将自查自纠通知要求等相关文件表格等送达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二是明确自查重点和自查程序,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失效。自查自纠要求,生产环节以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不安全食品召回等为自查重点,流通环节以主体资格、食品标识标签、散装食品、禁止销售食品等为自查重点,餐饮环节以许可公示管理、环境卫生、原料采购贮存、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等为自查重点。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自查表》中的内容进行详细检查,对自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将自查表和自查整改报告交到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和效能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分局将自查表和整改报告放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根据各生产经营主体自查及整改内容进行抽查,抽查面不少于20%,最后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察,一环扣一环,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自查自纠、整改到位。

  此次专项行动共发出自查自纠通知书667份,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62份、食品小作坊67份、大中型餐饮领域177份、学校食堂151份、养老机构食堂46份、大型商场超市64份,共抽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67家,约谈整改相关单位32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32起,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2份。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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