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4-2015学年度爱心助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9   访问次数: 发布来源: 作者: 字号:[ ]

  各镇(乡)教管办、直属学校:

  现将启东市慈善基金会、启东市孙锦昌助学奖学教育基金会联合制定的《2014-2015学年度爱心助学计划》转发给你们,并就助学金的组织申报、审核、发放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帮困助学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领导,重要工作环节,领导要亲自把关。

  二、要把申报、受助过程与感恩教育、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使受助学生懂得知恩图报,奋发自强,并能诚实守信,如实报告家庭情况。

  三、要公开本次助学信息,认真调查摸底,确保贫困学生不被遗漏,坚持条件,公平、公正地遴选。

  四、要认真指导并协助学生或家长申请。

  五、在助学金的申报、审核、发放过程中,必须严明纪律,防止工作疏失。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截留、挪用助学金,不得擅自变更助学对象及金额,防止错发、冒领,确保助学金及时足额发至贫困生手中。如有徇私舞弊和重大疏失,将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爱心助学金计划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本次申报于9月26日前结束,普通高中将经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名单及相关资料送市教育局208室(联系人:朱凯彬,电话:80923208,18912886998),其他单位报市教育局212室(联系人:朱峰峰,电话:83102068)。

  启东市教育局

       二O一四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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