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2014-11-04   访问次数: 发布来源: 作者: 字号:[ ]

  义务教育免教科书、免收学杂费政策落实到每一个学生。自2012年春季学期起,对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放生活补助资金,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我市资助比例不低于在校生总数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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